由于拉阿国家税务委员会调查和运营情报部门的多个部门开展了复杂的活动,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进口移动电话和计算机设备以及随后在亚美尼亚进行影子销售的相互关联的链条被揭露。
结果发现,同一集团中约有 8 至 10 名人员通过以不同人员名义注册的公司,在 2026 年期间从阿联酋向亚美尼亚进口了大量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其他计算机设备。
使用导入功能 当时进口的货物没有缴纳适当的税款,后来 在短时间内就变现了没有相应税收账户的情况。销售所得收入未完全反映在税收计算中,因此由此产生的税款未上缴国家预算。
这些货物通过公寓、贸易场所以及送货方式在亚美尼亚出售。
由于采取了复杂的措施,确保活动连续性的机制也被揭示出来。特别是,我们发现,在通过不同的公司进行进口一段时间后,同一集团的经营者通过新注册的公司继续进行相同的活动。
一份关于同一集团下属的一家公司给国家造成约 7500 万德拉姆损失的报告已提交给调查委员会,并启动了刑事诉讼。
经法院许可进行的外部观察期间,该团伙成员的行为以及货物的运输方式均被记录下来。
特别是,通过一家公司进口到亚美尼亚的120部手机从“兹瓦尔特诺茨”国际机场被拿走,并转移到该团伙成员使用的公寓。经法院许可,在搜查公寓时发现了这些进口手机。
总体而言,我们发现同一集团的经营者至少通过五家不同的公司参与进口和进一步销售货物。
通过这五家公司,向亚美尼亚进口了1,946部手机,海关价值约7.53亿德拉姆,以及计算机设备、相机和其他产品,海关价值约9,850万德拉姆。进口货物的海关总价值约为8.51亿德拉姆,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约为1.902亿德拉姆。关于这些公司的活动,犯罪报告已提交给 RA 调查委员会,并在那里启动刑事诉讼。
目前,正在采取措施和行政行动,以查明整个货物流动情况、参与活动的人员范围、使用的公司、实际销售量以及对国家造成的损害的全部程度。
RA国家税务委员会将继续开展揭露高价值和快速流通商品流通领域的不正当活动的工作,重点关注以不同人名义注册并相互跟踪的公司,以逃避纳税义务并确保活动的连续性。
注意:涉嫌或被指控犯罪的人被视为无罪,直到根据亚美尼亚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院判决证明其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