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司法法案,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确认了没收非法来源财产制度的实施,随着三级司法系统最终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我们的诉求得到了充分满足。亚美尼亚总检察长安娜·瓦尔达佩蒂扬在 2 月 13 日的政府会议上回答总理尼科尔·帕希尼扬关于没收非法来源财产是否现实的问题时说了这番话。
“根据2024年7月15日反腐败法院(我们说的是初审法院)的判决,总检察院的诉求得到了充分满足,并且根据该判决(该判决于今年年初生效),位于埃里温瓦尔达南茨街的一套公寓和位于科泰克地区阿林杰社区的一栋住宅的产权已经登记为亚美尼亚共和国的产权。”
约 2200 万德拉姆(相当于 50,720 欧元)也被没收,归亚美尼亚共和国所有。
他说:“为了执行判决的剩余部分,总检察院已向反腐败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颁发执行令,以便其余部分可以通过执行部门执行。”
瓦尔达佩特扬通报称,到目前为止,在没收非法来源财产诉讼程序框架内归还的财产已经得到调解。“目前,在我们没收非法来源财产的职能框架内提起的诉讼数量为 136 起,这些诉讼正在各级法院审理。
我们提醒您,通过这些诉讼,我们要求没收 270 处动产、1,381 处不动产和 359 股法人股份。
“目前估计索赔金额为 5270 亿德拉姆,总索赔金额约为 6000 亿德拉姆,”他补充道,最后的数字将根据市场价值和地籍价值的比率而变化。总检察长还谈到了去年启动的一项机制,即追回资金的统一账户。
据悉,自12月5日启动以来,约有102.83亿德拉姆被存入追回资金统一账户。“这还不包括经济犯罪。”
“换句话说,所有与不履行纳税义务有关的犯罪行为,所有追回的税款都不会支付到这个账户,而是支付到为相关纳税人指定的账户,”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