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国家监察服务法》及相关法律的一揽子草案已获得政府批准。
制定并公布的关于对《国家监察服务法》及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补充的一揽子立法草案今天在政府会议上获得批准。
该项目的制定是为了消除现行法律6年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程序性问题,明确控制工具,并为现阶段提出的问题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服务的建立。
总体而言,计划中的新法律法规将为记录因该部门活动而发现的涉嫌腐败犯罪案件创造更多机会。有关国家资金管理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监督程序将在该框架内得到澄清。赋予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理监督权,负责发现、预防和记录可能的虐待和违法行为,以便决定下一步行动。
根据草案,RA财政部监督RA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职能将划归RA国家监管局。
现行法律所界定的监管职权需要明确,新的法律草案已经对此进行了完善,同时还明确了服务单独权力的概念和定义,以及服务的定义。军种的权力、军种的控制权——研究和监测实施程序已纳入更普遍的执法领域。
在行使控制权期间,为了防止和应对可能给该局活动造成障碍的情况,该项目建立了立法保障,规定了这些实体的行政责任。
在该部门的权力范围内,已经规划了额外的控制工具,以提高对向地方自治机构提供的补贴、津贴或捐赠的合法性的控制的有效性。市政机构也将保留也是该部门负责人通过的一系列命令的法律依据,在个别情况下接收和处理包含某些秘密的数据的程序已得到规范。
《国家监察服务法修正案》草案及相关法律草案经政府批准后将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经批准后将列入国会议程。议会全体会议。
RA国家控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