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日报写道:
经济部提议对《国家义务法》进行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的通过是出于保护国内水泥市场和本地生产以及确保平等竞争的需要。进口和本地生产的产品领域。
研究表明,近期伊朗水泥大幅贬值,导致国产水泥价格缺乏竞争力,国产水泥与进口水泥之间形成不平等的竞争环境。
目前,当地生产的水泥平均成本为35-37千德拉姆(不含增值税),主要进口自伊朗,一吨伊朗水泥价格在25-30美元之间,关税为0。 9-1美元,亚美尼亚境内交通约30美元。因此,伊朗水泥在埃里温的成本约为61-62美元(2.4万AMD)。
由于这些情况,进口伊朗水泥给当地生产商在当地市场造成了严重的竞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水泥生产企业(尽管面临进口水泥的竞争并减少销量)可能会陷入财务困境,并且可能会陷入困境。甚至面临停产的风险。
而从水泥生产国转向水泥进口国的事实可能会导致进口公司(没有当地生产竞争对手)可以大幅提高进口水泥的价格。此外,即使没有当地生产,进口水泥的价格也会大幅上涨。在通过进口满足当地水泥市场的全部需求的情况下,考虑到将增加100多辆每天运力15吨的车辆,可能会出现与必要基础设施容量有关的问题在海关点和道路上。
由于当地水泥生产的停止,这一工业部门可能会消失,亚美尼亚的水泥使用部门将完全依赖进口。
为了确保当地市场的平等竞争条件,建议对水泥进口活动征收的国家关税进行调整,以确保当地生产商(与进口商相比)享有平等的竞争环境。 建议将颁发最多 100 吨进口许可证的国家关税金额设定为基本关税的 1200 倍(而不是目前的 200 倍),并将熟料进口活动定义为可许可活动,将发放许可证的国家税设定为基本税的 400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