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调查委员会特别重要案件调查的主要部门已经完成了与为参加选举而提供物质利益的案件有关的刑事诉讼的初步调查。
经过调查和取证行动,发现 35 岁的 H.Sh. 5月26日,在埃里温共和国广场,为保证“为祖国塔武什”运动组织的集会人数众多,并在集会期间代表大批民众提出诉求,他试图物质利益这些人通过他的亲戚,以确保实际居住在格加尔库尼克地区 Vardenis 社区的人们的实际存在,并承诺为他们每人提供 6000-8000 AMD、燃料,并参加会议并提供过夜住宿。在这种情况下,还包括食物和饮料,他与上述亲戚就此达成协议。
然而,后者最初并没有打算采取旨在吸引人们参与集会的行动,结果,加上执法部门的侦破,这个由35年组织者组织的犯罪行为——老人因超出其意愿的情况未被抬出。
根据已获得的充分事实H.根据《RA 刑法》第 43-236 条第 2 部分,对 Sh. 提出了最终指控。
根据法院的判决,作为预防措施,对他实施了软禁,后来改为“行政管制”限制。
初步调查已完成,诉讼材料已送交法院,并根据《RA 刑法》第 255 条第 3 部分第 3 款和第 457 条第 1 部分对上述人员提起刑事诉讼。
虽然初步调查证明,被告人在将相关动产登记在其名下期间,提交了与事实不符或不存在的参考资料、决定,从而无端非法地将其据为己有,但考虑到RA政府,实际人在2024年10月10日第1614-N号决定改善法律状况的条件下,被告所犯罪行的公共危险已大大降低,RA刑事诉讼机关依据该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监察检察官提出停止对被告人提起刑事诉讼的动议,并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