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共和国调查委员会根据《亚美尼亚共和国刑事诉讼》第 1 部分第 1 条,对阿斯凯兰市市长 Hayk Alexander Shamiryan 进行指控,理由是其未完成犯罪行为,根据第 255 条第 3 部分,《RA 刑法》第 3 款和第 457 条第 1 款终止了于 2007 年提起的公诉。关于这个在他的页面上写道律师 Vahe Yeprikyan 的帖子标题为: “借口”。
他特别指出:
“由于这一刑事诉讼引起了广泛的公众共鸣,我想特别强调两种情况:在刑事诉讼的初始阶段,s/t。自5月以来,辩方在个人调查行动和法庭限制令听证会期间始终表示,现有文件没有任何争议,即直接来自调查组的论点经审理,本案不构成犯罪,直接作出停止刑事起诉的决定。
换句话说,辩方从一开始就表示,检察官对Hayk Shamiryan的行为进行了明确正确的描述,但尚不清楚他如何看待这些行为中的犯罪行为。
迟到总比不到好 - Hayk Shamiryan 因主持诉讼程序的同一人的决定而被无罪释放。
强调拉兹米克·马里基扬法官在本次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也极其重要,因为他是在审前监督框架内对扰乱手段进行调查的法官,他在那次骚乱的背景下,侦查组对该案有合理怀疑,确认逮捕理由十分充分,但他不但没有逮捕,而且后来还采取了较轻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管制限制措施。
尽管正如我上面提到的,辩方也在这些会议上声称,谈论逮捕理由毫无意义,因为没有合理的怀疑,但无论如何,在暴力逮捕“游行”的日子里,法官能够不偏离自己的专业高度,根据自己内心的信念和现行立法做出司法行为。
我还想补充一点,根据《RA 刑法》第 236 条第 2 部分,对 Hayk Shamiryan 的亲戚 Karen Kamoi Harutyunyan 的刑事起诉也因参与集会具有物质利益而被停止,理由是:实施被指控的行为。
总结一下,经过半年左右的时间,侦查委员会的两个无罪释放以及我们一开始就坚持的案件,在这些刑事诉讼中,即使在案件侦查的初期阶段,也完全缺乏合理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