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日报写道:
教育文化部拟对2023年2月9日第181号政府决定进行修改和补充。2023年起学校校长选拔任用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若干需要规范的问题出现了这个问题,该项目旨在解决新格式的校长选拔和任命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发展计划的临时门槛时记录的情况:面试中有关发展计划的问题得分明显较低。
上述情况表明,要么是他提出的发展计划不是他自己写的,要么是申请人对机构的教育过程没有足够的了解,才获得了被任命为董事的机会。
有时,通过门槛的候选人是申请农村地区教育机构空缺职位的人,该机构的院长职位长期空缺,以防没有其他候选人或没有其他候选人。没有足够能力的人传递有关考试过程的信息,这与程序的目标相矛盾。
为了规范问题并确保该领域的公平竞争和过程的客观性,该项目提出了多种机制,例如,在审查过程中,有关转让、泄露、公布或与申请人或申请人合作的信息的可用性2. 审查组织或在开发面谈期间如果对项目组件给予负面评价,则终止与该组织签订的合同。
或者,对发展计划作出肯定结论但两次未通过面试的人,如果专业委员会对发展计划的至少一项内容做出负面评估,则必须重新提交发展计划。如果结果是否定的,候选人将被任命为董事,任期 5 年,试用期 1 年。
试用期间,任命一名由部长选定的导师学校主任,以支持组织、专业或其他工作活动。试用期结束时,主任提交主任工作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