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日报写道:
根据 RA 选举法,选前竞选活动严格在投票日前一天晚上 00:01 结束。
也就是说,“默哀日”已经开始,并将在明天投票日继续。这种限制背后的逻辑是,选民至少有一天的“沉默”时间来权衡整个竞选活动并做出决定。
该法律规定:“在投票当天和前一天,禁止通过公开演讲、公共活动、大众媒体(包括有线网络、卫星连接和视听媒体服务提供商的地面广播)以及通过互联网广告进行竞选活动。”
我们真正拥有什么,在今天和明天这方面我们可以期待什么?至少过去的几次选举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禁令”正在失去其意义和相关性。重点是,第一,选举前一天,也是选举当天,所有的选前海报都还张贴着。
其次,很难在整个社交网络领域全面落实这一禁令,尤其是许多人只是简单地利用政治势力的序列号,用看似无辜的文字进行竞选(例如,我在 X 的时候曾吉姆 X 次等)。
第三,在同一社交网络域的“默哀日”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与宣传材料相关的广告往往仍在运行,即使关闭,之前发布的材料(即使没有广告)也可能不时重新出现在人们的“新闻源”中,而不管材料发布者的意愿和愿望,即这里甚至不存在责任问题。
最后,包括执法部门在内的国家机构与这种或那种政治力量相关的任何声明都可能成为一种反宣传。 不过,很明显,今天和明天不会有辩论,不会有会议,不会有集会,不会有直接的宣传演讲,这会让公众真正放松一点。
详情见今天的《过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