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日报写道:
公共服务监管委员会提议对其自己的 2023 年计划进行修改。 2 月 1 日第 N 32-Н 号决定。
根据该决定批准的供气系统调节费计算办法,对供气系统企业制定了刺激性的费率政策,以保证系统必要的投资和运行维护成本的优化。
根据办法,自2020年起,供气系统企业固定10年期限,分为2个5年期。
五年期间,公司的运行维护成本不每年修订(仅材料费和维修费略有调整),允许损失额,每期末必须改进,至少达到设定的目标指标。
这种做法为企业在激励监管期间尽快实现成本优化和减少损失提供了机会,同时获得额外的好处,并且监管期结束后一年的电价已经考虑到了改善后的关税。指标,对销售给消费者的天然气关税产生积极影响。
据委托,材料成本是运营和维护成本“维修和材料成本”成本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亚美尼亚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在当前运营和维护成本以及投资项目的框架内对天然气供应系统进行维修工程,在后一种情况下,通过将折旧和利润纳入关税中来获得补偿。
因此,方法论第13点第4项规定,关税计算中规定的修理和材料费用必须强制执行90%(考虑到“一五”末计划的节省) -年期间),如果未能按照方法提供关税所收到且未支出的金额,则被视为投资融资来源。
结果,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燃气供应公司有机会在更短的时间内达到最终的成本降低目标,但由于90%的强制履行门槛而没有这种激励。
同时,在刺激调控的第二个五年期结束时,该方法规定,与第一个五年期结果减少的金额相比,维修和材料成本进一步减少 10%,具体如下:与第一年相比,总减少量将达到 19%。
因此,有必要修改支出条款“修理和材料费用”中规定的强制性最低费用门槛,并将其固定为81%,而不是90%。
根据该方法第15点,规定第一和第二个五年期间天然气供应系统的投资将达到1950亿德拉姆,其中第一个五年期间最多为800亿德拉姆。
但根据供气系统的需要,经国家发改委同意的投资方案发生了一定变化,“一五”期间将加大投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