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亚美尼亚共和国侦查委员会经济犯罪和走私调查总局对17家经济实体的营业场所和住宅地址进行了同步搜查,此次搜查与涉嫌巨额欠税的刑事案件有关。搜查过程中,查获并扣押了对刑事诉讼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和物品。
根据《亚美尼亚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这些经济实体的营业场所已被查封,以便开展取证和程序性工作。
基于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亚美尼亚共和国侦查委员会经济犯罪和走私调查总局的调查人员向主管检察官提交了动议,要求依据《刑法》第290条第3款第2项,对I.H.、A.A.、K.A.三位董事提起刑事公诉。以及前任董事H.M.,这些申请均已获批准。
后者已被逮捕。将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他们采取预防性拘留措施。
上述经济实体给国家造成了约26.82亿21224亿亚美尼亚德拉姆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