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A反腐败委员会和国家安全局开展的活动,反腐败委员会提起的刑事诉讼揭示了事实数据,即“强大亚美尼亚”政党联盟辖区委员会主席利用法律规定提名辖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机会,在选择委员会成员时,优先考虑那些同意加入委员会并获得报酬的人,同时提供自己和参与投票的人委员会由特定数量的人员组成,有效地利用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为其提供的薪酬作为获得选票的手段。
已就该事件启动刑事诉讼,逮捕了一些人,并进行了搜查。 被指控犯罪的人被认为是无罪的,直到根据《RA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院判决证明其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