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询问看守所里有投票权的人6月7日如何投票。原来,中委会应该用流动投票箱到看守所去,看守所里要设立投票站,RA公民都可以参加。
我们询问司法部,近千名被软禁的公民将如何投票。
从发送给我们的答复来看,很明显该问题尚未解决。 “司法部就妥善组织行使选择被软禁者的权利这一主题进行了工作讨论。讨论期间,与会者提到了行使选举权的现有程序、软禁者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案。结果,各方达成了一项合作协议,旨在与有关机构协调开展组织工作并明确必要的程序。”
根据我们收到的信息,相关机构正在考虑多种方案。选举当天,MIA 员工陪同被“软禁”的人前往投票站,或者用流动投票箱拜访他们。目前还没有最终的解决办法,他们很纠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