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议员Arsen Torosyan这两天一直在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不执行司法行为(包括国家机构),而且两天来,行政立法执法系统都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注意他所说的话。
最重要的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同一个阿尔森·托罗相曾公开宣布,他不会遵守有关他的司法法案。嗯,“无论你做什么”的历史都是见证,然而,对这个问题本身的讨论很重要,”律师索斯·哈科比安(Sos Hakobyan)写道。他强调,“有趣的是,昨天这个问题被提出给(当时)仍然)最高法院法官的候选人,他也“不记得”RA刑法中有一项犯罪:“未能执行司法行为或阻碍其执行”。
换句话说,行为不予受理的法律问题或多或少、不好或很好地解决了(如果需要改进的话)以及执法金字塔型侦查检察官制度的问题,特别是在案件中。国家机关和官员不执行司法行为,就是不进行真正的调查,不惩罚有罪者。这就是为什么后者(许多国家机构)对他们认为要么不可执行,要么不可执行的司法行为进行国家税务总局(不要与国民议会采用的术语混淆)的原因今年,或者只有当我们对已生效的法案提出上诉时,三者才可以强制执行,而我们将不断失败。
是的,这是一个令人严重关切的问题,也是司法系统贬值的最重要情况之一。调查人员和检察官应该害怕不履行司法行为的想法,而不是强行立案并以最荒谬的理由驳回案件而不受惩罚,这个问题肯定不会由这些当局解决,坦率地说,这个问题不太可能由他们之后的政府来解决,但只有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情况下,我们才能至少在足够的水平上谈论对司法系统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