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在确认起诉书的情况下,检察官将2003年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担任RA政府警察局长的H.H.的刑事诉讼材料移交给埃里温市一审刑事法院。
让我们提醒一下,在针对 2008 年 3 月 1 日至 2 日发生在埃里温的事件启动的刑事诉讼框架内,检察官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主动发起了公开刑事起诉。引起根据2003年4月18日通过的《刑法》第38-309条第2部分(协助官员超越其官方权力,并结合使用暴力、武器或特别措施)和第315条第2部分(官方疏忽,无意中造成人员死亡或其他严重伤害)的后果,针对前RA CA警察局长H.H.。
刑事诉讼中发现,H.H.于2003年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担任RA政府警察局长,负责RA警察的全面管理,并于2008年3月1日交接其官方权力,与RA警察其他高级官员勾结,结合各警察单位使用暴力和特别措施,在埃里温市组织骚乱。驱散“自由”广场的和平静坐示威,以暴力手段强行将抗议者驱离广场,进而排除他们的集会以及可能在市中心进行的示威和集会,这种行为对个人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以及社会和国家的合法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对担任警察局长职务的 H.H. 提出的另一项指控的依据是,H.H. 作为警察国家行政机构的负责人,有义务向亚美尼亚共和国政府提交有关警察活动和工作组织的规范性法律草案和建议,包括使用“Cheryomkha 7”催泪弹和“曙光”灯光和声音及其他特殊手段的程序。
考虑到H.H.于2019年去世,对他提起公诉的决定权交给了其法定代表人、他的妻子。
H.H. 的妻子以被告的死亡为由,反对停止对 H.H. 的公开刑事起诉。
监督检察官将第62292726号刑事诉讼与第62202608号刑事诉讼分开的材料返还给检察机关反腐败委员会,以便采取措施完成初步调查并提出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