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日报写道:
环境部建议对2023年8月3日第N 1332-Н号政府决定和2003年3月7日第N 217-Н号政府决定进行补充和修改。
该项目制定了多项规定,例如要求从2026年1月1日起通过电子平台发放用水许可证。
申请评估期间所需的信息也由“环境影响测试中心”SNOC 提供的信息进行了补充。
新版提出了用水许可证表格,取消了用水者验证用水许可证的法律要求,并增加了从水系统取水时的取水量。
取水许可证申请书也进行了新版提交,并补充了新的要点,根据该要点,还应提交进行用水和排水计算的公司名称、允许排放限值标准,并在如果是用于生活饮用水,则水质应符合饮用水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
新版还提出了核发取水许可证所需文件清单,以减轻用水者的行政负担。
该部表示相信,这些项目的验收将有助于解决在发放用水许可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明确用水许可证的流程,将有助于规定的正确执行和实施。水法规的要求。
与项目的通过相关的额外财政资源的需求、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变化均未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