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共和国国家安全局根据收到的行动数据采取的行动情报措施,揭露了一起组织从亚美尼亚共和国向欧洲非法移民的案件。
具体而言,调查发现,埃里温一家旅行社的老板兼董事 A.D. 和该公司员工 Y.Kh. 事先商定,组织塔武什地区居民 S.T. 进行非法移民,并以牟利为目的,以 3,300 欧元为报酬,通过出示虚假文件和虚假信息,获得进入和居住在外国的适当许可。
根据采取的业务调查措施所获得的事实数据,向亚美尼亚共和国刑事调查局反国家犯罪、宪法秩序基本原则犯罪和公共安全犯罪调查总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明显犯罪的报告。
同时,基于存在直接和有理有据的犯罪嫌疑,A.D.和Y.Kh.被逮捕并移交给预审机构。
针对这一事件,亚美尼亚共和国刑事侦查局依据亚美尼亚共和国刑法第 470 条第 3 部分第 1 款和第 457 条第 2 部分提起刑事诉讼,逮捕了非法移民组织者之一 Y.Kh.,并对 A.D. 实施了软禁,作为预防措施。
此外,在对因刑事诉讼而被拘留的人员的公寓和工作场所进行搜查时,发现并扣押了出生证明、护照、银行转账报表、计算机、电子媒体、印章、记录有从不同个人那里收受钱财的笔记的笔记本等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