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委员会提醒注意有关自然人跨越亚美尼亚共和国边境运输货物的规定,在离开亚美尼亚共和国时需要告知自然人。
供个人使用的货物从亚美尼亚共和国境内出口,无需缴纳关税和税款,无论价值、重量和(或)数量。同时,在出发前,有必要了解一些货物有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情况。
如果自然人暂时从亚美尼亚出口货物,他可以向海关当局申请暂时出口的个人使用货物的身份证明,因为该身份证明可以方便其重新进口到亚美尼亚共和国境内,而无需缴纳关税或税款。
如果自然人打算通过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领土从亚美尼亚陆路运输个人使用的货物并附带行李到其他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他可以使用以下方式从亚美尼亚境内出口这些货物:旅客报关时,通过进行身份识别。这些商品保留联盟商品的地位。
同样重要的是要知道,一些货物通过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或亚美尼亚共和国国家边境非法运输,这些货物是在没有海关管制或隐藏的情况下进行的,或者没有申报可靠信息按照规定方式携带或不以自己的名义申报或不按照运输规则申报,包括违反禁令和限制,或冒用海关或其他文件,均被视为走私,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跨越 RA 边境的自然人:信息:离开亚美尼亚共和国的个人指南:这里。
提供详细信息仅供参考在剪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