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报》报道:
高等教育、科学和技术部提议对2023年12月21日政府第2291-L号决议进行修订。该决议的受益对象为来自纳戈尔诺-卡拉巴赫流离失所家庭的学生,这些学生在2023年9月19日之前已注册就读于提供高等和研究生专业教育项目的教育机构的相应学位(学士、硕士、博士后、临床住院医师)付费课程,或已根据2012年4月26日政府第597-N号决议被亚美尼亚国立大学现有的学士学位或连续性综合学位课程录取,入学时间为2024-2025学年和2025-2026学年。
根据该决议,将有1500名受益人获得资助。该项目计划在2023-2024、2024-2025和2025-2026学年提供学费报销,其中2023-2026学年约有18亿德拉姆的资金用于学费报销。该项目计划向500名被公立教育机构录取的学生(200名被高等教育机构录取,300名被职业教育机构录取)提供学费报销,预计需要2.25亿德拉姆的学费报销。
此外,2026财年需要约1.125亿德拉姆(其中7500万德拉姆用于大学新生,3750万德拉姆用于中学新生),2027财年也需要相同数额。根据国家预算措施“为来自纳戈尔诺-卡拉巴赫被迫流离失所家庭、在亚美尼亚共和国高等和研究生职业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提供学费报销”,计划拨款4.696亿德拉姆用于该项措施的受益人学费报销,其中2.065亿德拉姆用于报销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的学费(此外,如果受益人在上一学期的平均成绩达到75%,则可获得学费报销)。
因此,拟对2023年12月21日第2291-L号政府决议进行修订,以便向2026-2027学年按照既定程序被高等和职业教育机构录取的大学一年级新生提供学费报销。草案规定,高等和职业教育机构录取的大学一年级新生,其入学条件须符合2012年4月26日第597-N号政府决议规定的程序。草案通过后,将需要1.125亿德拉姆用于报销2026-2027学年按照既定程序被高等和职业教育机构录取的大学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的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