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一名18岁女孩在Verin Dvin村被绑架。女孩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亲戚向我们发出警报,并告诉我们这起事件发生在女孩母亲的面前。据他介绍,女孩的母亲被4名年轻男子殴打并扔在地上,女孩被绑架。亲戚联系了警方,但白天却没有任何消息,家人非常担心。
今天,内政部报告说,绑架女孩的人已被找到,并逮捕了一人。警方还公布了绑架过程的录像。
今天是女孩的亲戚在广场上告诉他目前在家里,旁边是他的母亲。 “女孩很有道理,她说:我们去派出所吧,我签个字,我是自愿来的,到了派出所,她说是他们强迫的,她不同意,她就骗他们离开。”换句话说,女孩拒绝与绑匪同住,并说服警方她会写信并签字表示她自愿与男孩同行,这样她就不会受到惩罚,但在到达警方后,她报案,随后男孩被捕。顺便说一句,绑架并非法剥夺他人自由是一项相当严重的罪行,可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
当被问及女孩是否遭受过性暴力或身体暴力时,我们的对话者说:“女孩声称自己没有遭受性暴力,但她就自己被绑架向警方提出了投诉,但她不会收回投诉。我不知道以后事情会怎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