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调查委员会特别重要案件调查主要部门已经完成了对获取特别大量麻醉品并将其转移给监狱机构中被拘留者案件启动的刑事诉讼的初步调查。
在刑事诉讼的初步调查过程中,似乎获得了事实信息,即该律师作为被关押在监狱中的被拘留者的辩护人,在被拘留者的怂恿下,于2026年1月10日在监狱探视期间为被拘留者非法获取毒品并将其传递给他,会见了被拘留者的亲属,并向他非法购买了装有香烟包装的不同类型麻醉品的物质。盒子。
随后,律师在工作包中藏了一包含有毒品的香烟,前往监狱探访,但因监狱官员在个人搜查中发现并查获了不同种类和大小的毒品,因此无法将其移交。
对 V.A. 提起了公开刑事起诉。和 D.M.根据刑法第 393 条第 3 部分第 2 款(以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其制剂或等效物质(类似物)或其衍生物,或者非法销售为目的),针对被逮捕人,根据第 44-396 条第 3 部分(企图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其制剂或等效物质) (类似物)或其衍生物或前体)。
V.A. 被拘留。和 D.M.作为预防措施。
刑事诉讼已连同起诉书一起送交法院。
注意:被指控犯罪的人被视为无罪,直到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院判决证明其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