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人权捍卫者的工作人员定期导致有关中等教育机构中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的信息。同时,这些警报不仅适用于身体上的暴力,而且还适用于缺乏与儿童交流的技能。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权捍卫者和工作人员会定期建立公共教育机构。
人权捍卫者一再涉及对各种暴力对儿童的承认,对这些案件以及亚美尼亚共和国的暴力领域的反应。这些问题还记录了许多国际组织。其他问题是由于对暴力类型的相关观点,因此,由于在与儿童的工作中使用暴力行为以及发现暴力,预防和应对机制的案件。
在有关暴力的常规警报的背景下,这种情况将人权捍卫者视为强烈关注。
尽管监测访问和其他功能,但在某些情况下,人权捍卫者授权的雇员尚未意识到其权力的范围。
应当指出的是,联合国对儿童权利以及儿童权利的捍卫者及其代表根据法律胜任。机构:
同时,根据《人权辩护人的法律》,辩护人不得义务事先告知访问的时间和目的。
在这方面,辩护人对采取主管当局采取的严肃步骤来提高暴力启示的程度,防止和改善有能力的人的揭幕,从而对申诉专员的授权进行揭露。
对儿童的暴力行为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一个严重的问题,缺乏适当解决的问题是导致不可逆转的后果。
RA人权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