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核设施控制框架内,继续对亚美尼亚核电站安全改进和二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所附条件和要求的履行进行控制。
RA核安全监管委员会的消息中指出。
“分析了报告,分析了15个安全系统修改实施包,分析了30个安全关键程序和指令包,并得出了结论。
已颁发 6 项安全重要工程实施许可证。
对亚美尼亚核电站进行了4次检查,4名从安全角度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员被追究行政责任。
委员会对核电厂二号机组双扩建工程计划进行了观察和分析。委员会继续研究新机组建设的选定项目。
在国家对电离辐射源使用活动的控制框架内,委员会对电离辐射源进行了国家登记(83个),颁发新许可证(法人:26个,自然人:93个),延长许可证有效期:5、许可证有效期终止:9:
2024年在卫生、科学和工业设施的监管控制范围内,对许可证所附要求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研究,并根据需要进行了放射源的退役和中和等工作。
2024年进行了 23 次检查,发出了 265 份命令。 5 名在安全方面占据重要地位的人员承担了行政责任,并利用在欧盟和国际能源署支持下实施的现代系统进行了环境辐射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辐射情况未发现异常。
已作出努力修订亚美尼亚共和国《和平利用原子能法》,使亚美尼亚共和国立法更接近欧盟指令。
考虑到与欧盟签署的全面和扩展伙伴关系协议,委员会已开始使 RA 立法与欧盟指令相接近。第一阶段正在审查1999年制定、历经多次修改的《和平利用原子能法》。
为了在2024年更新法律草案。意见和建议已提交给项目开发组。 为了国际(EAEA 和欧盟)专业知识的目的,修订草案被翻译成英文并提交给国际专家组。
新法律草案将于 2025 年 9 月提交给 RA 总理办公室。 《辐射安全规范和规则》也正在审查中,第二阶段将根据新法修订和制定新的文件,规范辐射安全规范和规则的规定。
2024年,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开展技术合作项目,并继续在独联体成员国各委员会框架内开展和平利用原子能领域的工作。